发布:2021-01-13 08:39:49 关注:8374次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部分岗位实行校内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
学校办公室、纪委 监察专员办、教师工作部、学生处、数字校园建设中心、良乡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共8个岗位。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 校内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申请人原则上应来校工作两年以上。
(二)岗位职责与具体任职条件
请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校园网公布校内招聘岗位
(二)公开报名
凡符合校内招聘基本要求、岗位任职条件与资格的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校园网下载、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周五)前,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同时抄送至人事处郭玲老师。
(三)遴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组织遴选、审核、评议,经应聘者原单位同意,于2021年3月5日(周五)前将《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见附件3)报人事处。
(四)调动
人事处审核后办理相关校内调动手续。
联 系 人:郭玲 68902824
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616办公室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docx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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