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日报社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准考证号(按准考证号排序)
(一)编辑记者岗
栾心怡(21001034) 赵陆君(21001042)
牛雨蕾(21001108) 牛雪琪(21001114)
马嘉阳(21001128) 徐菱骏(21002013)
李玉莹(21002015) 安思思(21002017)
雷少斐(21002019) 石 佳(21002022)
史一帆(21002025) 王梦园(21002027)
王 琴(21002032) 杨利帆(21002058)
张 益(21005002) 谭惠文(21005027)
张 伟(21005042) 张子璇(21005046)
(二)财务岗
许家天(21004002) 樊晓璐(21004006)
高小玉(21004009) 陈 悦(21006005)
孙鹏鹏(21006021) 林 铭(21006024)
(三)人民检察杂志社编辑岗
韩 笑(21003015) 王小飞(21003016)
付 倩(21003019) 刘林波(21003026)
王 楷(21003028)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
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时间为半天,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下午13︰00前到达检察日报社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体参加面试考生入场前须查验健康码、测体温,佩戴医疗口罩,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地点
面试在检察日报社进行(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苹果园站下车后转乘664路、992路、运通112路、311路,在西下庄站下车。
(三)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4月20日17︰00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声明,经本人签字后连同身份证正反面传真至检察日报社人事处。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考生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面试当天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10-86423339
传真号码:010-86423392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日报社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44
检察日报社
2021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马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