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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平县普通(艺术)高中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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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建平县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实验中学、艺术高中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基础课教师65名,专业课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二)除蒙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或专业均须具有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除普通高中招聘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2个学科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的专业课教师外,其他学科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基础课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个学科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专业课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汽车整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和电子商务三个专业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建平县普通(艺术)高中公开招聘基础课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18年建平县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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