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入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2021年1月26日(周二)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体育馆参加体能测试,8:30抽签确定体测顺序,8:30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9:00开始进行体能测试。
二、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抽签序号顺序进行体测;体测时,考生只报考生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三、考生不得穿戴行业制服、明显标饰服装或佩戴徽、章等饰物。
四、体能测试期间,考生不得私下与体测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交谈。考生之间不得交头接耳。
五、考生在体测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提供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体测过程按《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公告》中公布的测试方法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做好相关准备。
七、体测结束后,现场公布体测成绩,考生需在成绩单签名确认,否则取消本次体测成绩。
八、考生体测结束,要立即离开体测考点,不得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九、对违反体测考场纪律的,将记入公开招聘个人诚信档案。
十、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应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十一、考生防疫须知:因疫情原因,参加体测人员应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须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测。考生需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非正在考试期间,不得擅自摘下口罩。
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朝阳县户籍(2020年8月3日前办理),或父母及配偶一方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35周岁(1985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男性身高1.65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它严重性疾病,能适应陪护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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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辅警入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xls
原标题: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入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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