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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的要求,现将教师岗位考核合格成绩、资格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于2023年7月6日前完成体检、考察。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见教师资格证网中指定医院)。
咨询监督电话: 010-6974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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