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石景山区
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简章
为满足石景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石景山区政府批准,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石景山区小型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抢险)救援岗位、驾驶岗位。
(二)招聘人数:10人。其中战斗员7人,驾驶员3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驾驶岗位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身体外观正常,身高165cm以上,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五)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审查合格;
(六)无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系统内辞退记录;
三、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的工作制度。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内小型消防站工作。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5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1个月(培训期),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转正后根据岗位职级确定薪资,每月工资约7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逐年递增。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3天),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进行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14:30-17:00)。正值疫情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