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科技处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组织申报、校内外沟通联络及其他交办事务。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高校科技管理工作;
2、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科技管理、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和行政事务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公文写作能力。
4、执行力强,效率高,抗压能力强,适应出差。
三、工作待遇
1、一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2、不负责解决北京户口,具体薪资待遇面议,工作地点在北京林业大学。
3、首次聘用后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者均可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周四)前。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和支撑材料扫描件等发至,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姓名+联系方式"。其中: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特长特点、近照照片等。
支撑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个人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2、面试。科技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确定面试人员,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需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科技处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2337704、62336106
电子邮箱: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