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7个岗位,拟招聘10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考招聘-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六)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关于岗位要求、申报条件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监督电话:89361144(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第五批)岗位及要求表
2.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第五批)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