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大专学历要求毕业院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专学历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依此类推。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中“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表一份《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非2023年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持公告之日后开具的加盖存档部门公章的存档证明(信)原件,存档合同、存档协议、存档证等不予认可。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4)笔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及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