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技能辅助岗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3.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或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录用:曾因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讲诚信,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所需材料:
(1)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照片;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9259675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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