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人才服务工作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助未就业大学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全市见习基地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
全市获批的国家、省、市级见习基地。
二、见习对象
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7、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见习岗位要求
各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原则上应能给见习人员提供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专业内容。
四、见习待遇
见习时间为3—6个月,由财政每月提供不低于我市2018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972元),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人员招收达到20人以上且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
五、有关要求
请各见习基地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宿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报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各地汇总后,于3月30日前报市人才中心就业科。见习岗位需求经汇总审核后,在宿迁市人社局网站、“智汇宿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联系人:王瑶
电话号码:0527-84353007
邮箱:819455185@qq.com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