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岗位:接诉即办专员岗,计划招录人数7人,岗位具体要求见《昌平区城北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见习岗位表》(附件)。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就业见习人员招录面向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参加见习时无个人或单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即可,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社保系统已经减员或暂停缴纳可以报考),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三、见习关系说明
(一)见习时间:1至12个月。
(二)见习补贴:见习人员享受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20元(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区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合计每人每月最低3470元,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见习补贴按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给见习人员本人。
(三)其他说明: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且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起止时间含盖完整见习期限),见习期满表现优异者推荐政府合同制岗位或者企业优先录用,录用后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有见习意愿人员需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文档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或拨打单位联系电话报名登记,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昌平区城北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见习岗位表》(附件)。
(二)资格审核:由见习单位进行报名人员身份、信息筛查,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则进入考察面谈等阶段。
(三)面谈及签约:见习人员招录为双向选择,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愿即进入签约流程,签订见习协议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后,至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工作。
注:有就业见习意愿且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因各种原因没有达成见习关系的人员可持续关注昌平就业公众号、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待后续批次就业见习岗位公告发布。
附件:昌平区城北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见习岗位表.xls
岗位及岗位职责请咨询岗位表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告及政策咨询电话:89740442、69745266